开班信息
开班信息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文件附后)的要求,结合当前一级建造师亟需继续教育的形势,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为组织开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学习,专门建设并开通了“一级建造继续教育线上学习平台”,以满足广大一级建造人员继续教育的需求,培训报名事项安排如下:
一、办班背景
根据住建部办公厅的文件精神,自2021年8月1日在江苏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注册单位所在地为江苏等15个省(区、市)的一级建造师,其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结合当前国家对注册人员实行严格的信用管理要求和利用大数据实行事中事后跟踪监管的做法,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人在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前必须保证要有充分的证明资料,否则,就很有可能会面临失信处理。鉴于此,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为进一步方便广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人接受继续教育,解决建造师分布广泛、线下继续教育成本过高,存在工学矛盾等问题,丰富一级建造师人员继续教育的途径,促进优质课程的广泛应用和共享,从而达到既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时,又能有效提高本人的专业水平之目的。
二、政策规定
根据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即共计为120学时)。
三、培训对象
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人员
四、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五、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培训,可重复学习。
六、学时要求
主项需修满120学时,增项需修满60学时。
七、课程安排
为帮助我市一级建造师人员及时学习并掌握国家出台的新政策、新规范、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相关新知识。我校整合了大量的国内专家学者视频授课教程和教学参考资料,为广大建筑企业和一级建造人员提供了内容翔实丰富、资料新颖、实用性强、贴合实际的一系列视频课程供大家学习使用,具有广泛的知识性、技术性,而且随机、随时、方便、实用。
八、开班时间
随报随学,报名后即可上课
九、收费标准
主项600元/人,增项300元/人?专业
十、报名方法
(1)手机端学习方法:微信关注“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点击“报名学习”→“继续教育”→“上传身份证件”选择一建继教课程包,微信付费后即可在线学习。
(2)单位集体报名:可联系学校统一报课,报课成功后,可手机端或直接登陆平台(http://szyf.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帐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点击“我的课件”进入学习。
具体学习流程见附件“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培训指南”
十一、学时证明
课时完成后在电脑上登陆平台(http://szyf.a6edu.net/education/login/index)点击“证明打印”、“生成学时证明”自行打印由【苏州市政扬帆职业培训学校】织织培训并发放的《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课时)证明》。凭此即可作为“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的依据。
十二、证明样本
十三、招生热线
联系方式:13962523206吴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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